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代理行业秩序,决定开展2023年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机构
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二、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成功相关证明材料。
4、机构代理人情况。商标代理业务能力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机构章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1、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上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并填写附件2,于2023年4月7日前将代理机构备案材料及附件2统一报送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2.洛阳市商标代理机构统计表
联 系 人:常远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8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
联系电话:63196139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