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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业务办理指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发布人: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浏览:17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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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业务办理指南
 

一、业务范围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窗口受理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

二、服务内容

(一)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后续业务申请受理工作;

(三)商标受理相关业务咨询工作;

(四)商标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商标注册申请受理

(一)商标申请流程简图

提供相关业务材料 → 材料合格窗口录入网申系统 → 业务申请确认 → 缴费 → 提交商标局审查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并打印《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网上申请确认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到场办理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由经营者本人到场办理,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商标图样要求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四)商标说明要求

1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以《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2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3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4将他人肖像权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
 

(五商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填写要求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phfwfl/

四、商标变更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并打印《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联系地址变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到场办理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由经营者本人到场办理,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

3、网上申请确认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4、如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管局开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商标转让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并打印《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网上申请确认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3、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到场办理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4、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转让证明 文件(资料下载中的附件七);涉及共有商标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排首位的为代表人,其他共有人依次排列。

六、商标续展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并打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

2、网上申请确认书,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设立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压到字),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到场办理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经办人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代理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由经营者本人到场办理,应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字,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以上服务事项未尽申请事宜,详见《商标业务明细及所需申报材料》。

七、缴费

  • (一)缴费标准

商标缴费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申请指南栏目《商标业务缴费指南》

收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经审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规费不予退还。核准注册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窗口办理的商标业务,均按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1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2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

450元

3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50元

4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450元

5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元

225元

6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675元(部分开通)

7

变更费

150元

0元

8

出据商标证明费

50元

45元

9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10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11

商标异议费

500元

450元

12

撤销商标费

500元

450元

13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135元

 

  • (二)缴费方式

电子发文接收邮箱收到《缴费通知书》后7日内完成缴费。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

   1.自行缴费。

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https://sbj.cnipa.gov.cn),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注册“简易用户”进行网上缴费。

   2.窗口缴费。

   (1)、申请人电话联系业务窗口后,将所要缴费的业务的申请人名称、商标注册号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箱:lyipbhzx@163.com;

   (2)、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将缴费二维码(默认支付宝/微信付款码)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

   (3)、申请人请于5分钟内,扫码付款(该二维码只可扫码一次,若扫描后未付款,则该付款码失效)。
   3.特殊情况

        适用缴费通知书有缴费码的,但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通过该缴费码在网上申请平台完成缴费的,可采用以下方式缴纳费用:
        持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通过银行汇款缴费(请通过银行账户汇款,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地址汇款方式汇款无法成功缴费)。
        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银行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
        特别注意:汇款人汇款时应当在附言中只填写缴费码,缴费信息填写有误的,可于汇款三日内在商标局网上申请平台“银行汇款补充缴费信息申请”功能中补充相关信息;无法通过“银行汇款补充缴费信息申请”功能补充信息的,将缴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汇款单位公章或汇款人签字)、银行汇款回单邮寄至商标局,寄发邮件邮戳日期视为缴费日期(邮戳日期不清的,需提供邮局证明)。由于未按要求填写缴费码、未按要求补充缴费信息或邮寄材料的、汇款金额不足的、缴费超期的视为未缴费,所提交申请依法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规费)收,联系电话:63218500-6,邮编:100055。

 
(三)票据凭证

完成扫码付款后,10 个工作日左右,电子发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中“申请人地址”只能填写营业执照地址,“国内申请人联系地址”可填写实际收信地址。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填写通讯地址。 

)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标注统一社会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三)要求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交或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未书面声明或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目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九、资料下载
 1.以上服务事项中,部分书式见保护中心资料下载模块。
 网址:http://lyippc.cn/filespath/files/20240306104652.rar

 2.更多格式申请表格的下载和更多关于商标业务方面的问题,请关注并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详情。

 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 (cnipa.gov.cn) 

十、联系方式

洛阳市商标业务延伸服务窗口:0379-61500091;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与光武大道交叉口创新大厦二层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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