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暂缓向部分单位提供专利预审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常态化开展备案主体及注册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工作。经核实,河南鑫润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与现有专利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专利申请文件;洛阳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多次重复提交方案实质相同预审申请案件,暂缓向上述两家公司提供专利预审服务三个月。期满后可向洛阳保护中心提交书面恢复申请,洛阳保护中心根据备案主体整改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