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主体预审备案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我中心对洛阳市专利预审备案单位的专利预审质量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洛阳鸿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专利申请预审受理量5件及以上,半年内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即日起取消该公司的专利预审备案资格,满一年后洛阳鸿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可向我中心重新申请备案。
特此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