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部分主体预审备案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我中心对洛阳市专利预审备案单位所提交的专利申请预审质量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河南瑞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备案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于2025年上半年期间向洛阳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预审案件5件以上,且预审申请案件不合格率达50%,即日起对上述备案主体暂停预审服务三个月,期满后后上述备案主体可向洛阳保护中心提交书面恢复申请。
特此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8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