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判定、纠纷调解、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有效保护我市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洛阳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组建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征集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面向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征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与技术方面专家。
二、工作职责
维权援助专家主要为洛阳保护中心构建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等“一站式”协同联动保护平台提供技术与法律支持,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为洛阳保护中心与司法机关协同联动、高效办理案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案件提供技术调查或法律支持。参与维权援助案件研讨,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等;
(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厘清争议焦点、理解技术事实,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三)参与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涉法律环境、风险防范与纠纷应对进行专业研判,提供指导建议;
(四)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宣传、培训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五)其他需要维权援助专家支持的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心公益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够接受委托,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研讨咨询、培训授课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3.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求,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
从事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技术研发或专利审查工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未取得上述职称及职业资质但专业能力突出的。
2.法律类专家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2)律师或专利代理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
(3)其他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或司法审判工作,办案经验丰富。
四、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采取个人申报方式,洛阳保护中心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维权援助专家名单。
2.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2)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等)扫描件;
(3)其他知识产权领域所获省级以上奖励、荣誉证明,论文、研究成果说明或相关资质佐证材料扫描件。
3.申报人员将《申请表》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与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于11月6日前发送到邮箱lyipbhzxwq@163.com,同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 骁 李晓锋 联系电话:0379—63196132、63196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