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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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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支撑产业创新的积极作用,根据《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代理机构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合并简称为《办法》)有关规定,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2025年度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公开征集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11月18日-20251126

         二、征集内容

    (一)预审典型案例

    案例应符合以下情形:

    1、预审通过的案件产生了较好的转化应用效果,解决了关键“卡脖子”技术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价值等。

    2、案例内容真实准确、详实生动,包括但不限于:备案主体的创新、研发情况、预审案件的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以及保护和运用成效等。

   (二)预审案件获奖情况

    经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的专利,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奖项。(需提供相关的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官网公布的名单截图,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主体资质

    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或优势企业等,提供资质认定的佐证材料。(如相关官网公布的名单截图、资质证书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体要求

    1、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须依据上述《办法》中相关规定准备材料,所有材料应依序整理,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

    2、每项材料须以《办法》附件“评价指标”中的具体名称作为标题(如“主体资质”),并简要说明加分事由及对应分值。示例:“XX材料证明备案主体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加3分”;

    3、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评价+日期”,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yipbhzx@163.com。

        四、其他说明

    我中心将根据《办法》对各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赋分、分级定档。对评级为A级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在快速协同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中,提供优先服务;并通过官网等平台进行公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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