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专利服务科。负责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利预审、专利快速确权预审、复审无效宣告预审和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理预审;承担中心快速预审领域申报、快速预审申请主体备案和管理工作;为专利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意见及其他服务。
(三)纠纷调解科。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纠纷调解、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设立、仲裁机制建立、引导行业自律等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或受委托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诉调对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协同保护工作。
(四)运用服务科。承担知识产权运营、奖励激励、知识产权投融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分析预警、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运营等与知识产权运用相关的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和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研究。
(五)交流合作科。开展知识产权国内外合作交流和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机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地方立法研究、软课题研究及其他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