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主体预审备案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2026修订)》,我中心对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申请预审备案主体进行定期核查,经核查,河南匠夫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见附件)备案主体存在注销和迁出等情况,不再符合我中心预审备案条件,即日起取消上述备案主体的预审备案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名单
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14日
